数据分析视野下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路盛
2020/06/29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是长期以来权利人维权综合策略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原定于2020年春季举办的展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中旬已有超过250个展会宣布延期。预计在此次疫情得以有效控制后,国内展会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面对疫情过后密集的国内展会浪潮,权利人更要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及时有效应对展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 电商平台维权如火如荼,展会维权为何仍然重要?
电商飞速发展、线上侵权频发,近年来不少权利人将维权策略拓展至侵权链终端的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覆盖更广的同时,权利人也应当了解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仍然是知产维权不能松懈的防御关卡,并和线上维权形成重要的互补效应。
结合上述数据来看,我国展览业当前处于从数量扩张过渡到质量提升的新阶段,近三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经贸类展会数量持稳,展会总规模呈上升趋势。2019年,仅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的全年成交额即突破590亿美元。经贸类展会作为“移动的国际商贸城”,是国内外企业不可或缺的传统营销媒介,也是权利人对相关市场进行维权管控的重要渠道。
A. 率先发现侵权新品。展会为侵权人提供了更多内销及出口的B2B商业机会,是企业推陈出新的线下渠道,展会走访更有利于权利人第一时间掌握侵权动态,在侵权规模通过零售渠道扩散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B. 重点覆盖线下、回溯侵权链上游。在电商平台B2C更为常见的商业模式下,侵权人或只是侵权商品的经销下游,而展会参展方往往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商或与生产商有密切合作的贸易公司,更有利于权利人锁定“线上冰山”之下深藏不露的侵权目标,从根源上阻断侵权商品的生产及销售;
综合路盛律师事务所为多个行业客户提供的2019年展会维权监控报告显示,在该年度走访的19个展会中,共计发现近500个侵权目标,其中运营线上平台或在线销售侵权商品的目标仅占总目标数的17%。 |
C. 零距离比对侵权商品。电商平台的商品存在“所见不一定是所得”的误差可能,对某些专利产品,存在购买前无法精确比对、产品款式众多一一比对成本过高等不足。展会作为参展商与采购商面对面展示的平台,商品直接展出无需测买,更有利于权利人对产品开展现场鉴定,尤其是对涉及专利等技术构造相对复杂的产品直接核查;
D. 及时下架侵权展品。若权利人或其合作方自身参展,侵权商品的展出将直接影响正版商品在该展会的受关注度甚至抢占其可能的市场份额,从而对权利人的权益产生即时的重大影响。在此情况下,权利人可通过展会投诉快速下架侵权商品,予以侵权人直接警告;
E. 全面把握侵权形势。权利人可通过展会走访更好把握线下侵权业态及发展趋势,了解侵权人的产销情况及渠道铺设,及时对展会中的侵权行为进行证据固定,便于日后采取全方位维权措施,同时也可以考虑将展会举办地作为侵权行为地建立管辖。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2015年1月正式履职至2018年9月,共计受理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133件。其中,权利人通过诉前证据保全、公证保全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进而主张被诉侵权人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以展会地点作为侵权行为地来建立管辖,此类案件占总数的72.18%。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8年关于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
- 全方位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如何着手?
展会召开短则三五天、长则半个月到一个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仅是展会召开期间的工作,而需要贯穿于展前、展中、展后的全方位维权策略。
#展前准备#
1) 基于对权利人知识产权及商品服务的充分了解,根据各类展会性质、时间地点、面向群体、发展动向的不同,并以权利人往年的展会维权数据为依托,关注重点目标的参展动向,从宏观上为权利人选择需要走访的展会并制定年度走展计划。
2) 提前把握需要走访展会的布展情况和特点,最终确认走访时间、地点及展厅区域。
Tips: 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在正式召开前一周参展商已开始在各大酒店提前设展;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于2019年正式更名为“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植入“标准”元素;广州国际玩具及教育产品展览会于2020年移至深圳召开,并更名为“国际玩具及教育产品(深圳)展览会”。 |
3) 熟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
Tips: 广交会设有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国际玩具及教育产品(深圳)展览会由展会主办单位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组成展会知识产权办公室;CBME中国孕婴童展设有展览主办单位知识产权维护处;中国(深圳)国际礼品及家居用品展览会设立由专利代理人、律师等组成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 |
4) 提前准备现场维权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投诉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有效参展证件、投诉书、权利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作品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等。
Tips: 广交会期间,权利人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执业人员,均需办理“中介”证。除持有前述“中介”证的人员外,投诉接待站不受理持其他证件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代理的投诉。 |
#展中维权#
展会走访过程中发现侵权情况,可采取直接协商、当面递交律师函、向展会方投诉、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现场公证保全等多种方式处理。
1) 现场投诉是最为快速有效的现场维权方案之一,尤其针对侵权情形较为明显的简单案件。现场投诉处理过程中取得的承诺函、处理反馈等书面材料还能作为权利人固定侵权行为(包括证明重复侵权行为)的有效证据。同时,基于展会方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则,侵权人或受到展会方不同程度的惩处措施,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参展资格,从而对其侵权行为形成长期遏制效应。例如,参展企业在历届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将被取消参展资格。
路盛律师事务所在为某知名玩具公司走访广交会期间,发现一侵权目标在多次展出侵犯我方权利人专利权的商品、并曾被我方现场投诉后,仍然在其展位展示侵权商品。我方遂将其列为重点目标提起诉讼,并将展会现场取得的“投诉回执”作为重复侵权证据提交法院。 |
从上述图表可见,近几届的广交会现场投诉成功率经历了一个先增长后下降的过程。原因之一是最近两三年以来,知识产权侵权形态更为复杂、隐蔽,被投诉人甚至也会申请一些版权、商标、专利权进行抗辩,极大增加在短时间内判断侵权的难度。因此,为了提高现场投诉成功率,权利人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不仅要对己方权利和相关材料进行夯实,而且要预先对潜在目标名下的知识产权权利状态、权利内容进行检索,对其可能的抗辩有所准备,并予以展会方充足的处理时间。若展会召开时间较短、案件审查较为复杂,则不适用展会投诉的方式现场维权。此外,广交会等一些展会对重复侵权的投诉提交还设有特别规定。
Tips: 对往届投诉接待站处理过的知识产权投诉而本届再次发现的同一侵权个案,投诉人还应出示在往届广交会闭幕后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跟踪处理获得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民事裁判或者仲裁裁决文书。投诉人不能出示相关文件的,投诉接待站可不予受理;投诉人已经跟踪处理虽未结案但被投诉人恶意侵权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除外。 |
2) 诉前禁令是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先行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救济措施,并已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多地成功应用。2019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列为采取保全措施的紧急情况之一,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然,寻求该种救济手段,需要权利人对侵权人的参展及侵权情况全面了解、提前收集证据并策略性部署,才能在符合法院较为严格的诉前禁令审查标准的情况下成功取得裁定,有效制止被控侵权产品的展会展出。
3) 公证保全可以帮助权利人有效固定展会中存在的侵权行为,便于展后采取相适应的维权措施。该种方式尤其适用于依靠现场制止侵权存在难度的情况,如展会召开时间较短、案件情形较为复杂等。
路盛律师事务所在为某知名影视公司进行维权诉讼期间,发现被告不仅在涉案商品上使用该影视公司的知名电影名称及电影海报,同时还在展会现场大肆播放该电影片段以吸引客流,我方立即对该行为进行了完整的证据保全,该公证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成为重要证据。 |
根据以往展会走访的经验,部分参展商存在租赁展位或替他人展示商品等情况,因此公证前必须对侵权目标展位及展品信息详细了解,确保公证到的内容全面准确。此外,权利人应避免在公证前采取其他直接的维权措施,防止对目标打草惊蛇而最终取证失败。随着时间戳、公证云、实时保等诸多新型取证手段的开发和运用,展会公证保全也将在实践中发展出更多可能。
#展后追踪#
1) 对展会侵权目标进行详细检索和逐个分析,基于目标主体情况、侵权类型、时间跨度、辐射范围、总体规模及恶意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维权策略,通过律师函、线上投诉、行政行动、民事诉讼等方式,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2) 建立展会侵权目标数据库,录入历年展会中收集的侵权目标信息,便于展后追踪和国内外实时监控,及时锁定和重点打击重复侵权的顽固目标。
路盛律师事务所在一起跨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中,成功利用国内判决制止侵权人在德国展会中的侵权行为,同时有效固定该目标在国外参展的侵权情况,作为国内诉讼的重要证据。该案充分体现中国加强输出后,展会维权向国际延伸的趋势。 |
3) 通过对展会侵权目标的宏观数据分析,总结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侵权业态和发展趋势,以提升权利人对相关侵权行为的预判,并相应调整下一年的展会走访计划,全面完善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维权策略。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是权利人综合维权策略不可或缺的一环,并贯穿于展前、展中、展后的各个阶段。从宏观到微观上充分把握市场走访的每个环节,并结合相关数据分析,才能帮助权利人更全面的了解侵权业态和发展趋势,收集侵权目标的线索信息并采取相适应的维权手段,以最大程度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杂志》2020年5月刊